1. 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(1)2024年应届毕业生,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,能够
在毕业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);
(2)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(暂未取得教师资格
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);
(3)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(1987年11月18日后出生)。
2. 非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(1)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,具有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(2)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2年11月18日后出生)。教师岗位特别优秀者(具有特级教师、高级教师、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,
1977年11月18日后出生)。